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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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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黑巴风电场位于文山州砚山县黑巴村附近的山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34′43″~103°37′46″、北纬23°31′58″~23°36′07″之间,场址呈西北~东南走向,西北~东南向长约4km,东北~西南向宽约2.5km,场址涉及范围约18.3km2,海拔在2140~2280m之间。总装机容量为38MW,安装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19台,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1×40MVA+2×50MVA)。工程计划总投资2911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289.87万元),实际总投资30249.0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68.08万元(含水保投资442.01万元)),占总投资的3.2%)。
2015年6月,由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砚山黑巴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6月16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审[2015]104号”对云南省砚山黑巴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5年7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砚山黑巴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15]933号)。为了补充对黑巴风电场110kV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的评价,环评单位于2020年9月编制了《黑巴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13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以“文环复[2020]45号”对黑巴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2020年10月,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砚山黑巴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红河州蒙自市组织召开了云南省砚山黑巴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鸟类监测单位昆明鸟类协会、主体设计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监理单位昆明先行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共18位组成。会前,验收工作组对黑巴风电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关于黑巴风电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特邀专家的建议和意见,经讨论、研究后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形成《云南省砚山黑巴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下称《验收意见》)。 按照《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纳入直属单位“三重一大”管理。2021年5月17日,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对《验收意见》进行了审议,同意《验收意见》。2021 年5月26 日,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华电云司环〔2021〕12号”文印发了《验收意见》。
2021年5月企业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予以公示,望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