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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范围内(600kt/a炭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阳极煅烧LNG气化站项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
1.6 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原则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位于建水县南庄镇建水工业园区羊街工业片区内,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环评报告及办理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手续完备。公司相关项目及环保手续如下:
1、600kt/a炭素项目(一期)
2008年7月17日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经云南省发改委备案,2009年6月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8月21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云环审[2009]22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对建设方案、原料来源、成分及用量,建设内容及设备配置等作了部分调整,决定工程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规模25万吨/年炭素,二期工程规模35万吨/年炭素,同时取消二期工程回转窑煅烧系统,因此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4年11月19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于以云环函〔2014〕407号文同意项目变更。
2013年12月31日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一期工程建成试生产,2015年11月17日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意见(云环验〔2015〕73号),同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600kt/a炭素项目(二期)
二期工程于2016年4月30日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降低阳极生产成本,解决煅后石油焦供不应求的问题,稳定阳极产品质量,公司考虑二期工程增加石油焦煅烧及其配套系统,因此二期工程发生变更,拟取消沥青熔化系统,用液体沥青代替固体沥青,新增1套石油焦煅烧系统及配套的余热利用系统和烟气脱硫系统,将原设计的4#焙烧系统由54室焙烧炉调整为72室焙烧炉及配套脱硫系统,二期工程变更后规模保持35万吨/年炭素不变。
为此,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8日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9年10月8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批复(红环函〔2019〕132号),同意项目变更。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于2020年4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正在进行试运行。
3、炭素新材料项目
2017年4月12日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炭素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5日该项目取得红河州环境保护局批复(云红审〔2018〕9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建成运行。
4、阳极煅烧LNG气化站项目
2019年12月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委托昆明绿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阳极煅烧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2月14日该项目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的批复(建环审复[2020]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
5、排污许可
2020年08月26日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已取得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91532524681278840E001V)。
6、应急预案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已编制两版应急预案,分别为: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2月17日,备案编号53250015007。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8版)》,2018年10月30日,备案编号5325242018005-H。
600kt/a炭素项目二期工程及阳极煅烧LNG气化站项目建设后,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生产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因此2018版应急预案已不适用。本次应急预案根据600kt/a炭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阳极煅烧LNG气化站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重新编制。
建水县地处云南省南部,红河中游北岸,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北部,位于东经102°33′18〞~103°11′42〞,北纬23°12′42〞~24°10′32〞之间。北回归线横贯县境南部。东西宽58km,南北长107km,国土面积3789km2。东与弥勒县、开远市和个旧市相接,南隔红河与元阳县相望,西与石平县毗邻,北靠通海县、华宁县。历史上是滇东通向越南北部的重要交通要地,县城北距省会昆明220km,东距州府蒙自75km,南距中越边境国家级边境口岸河口县237km,交通十分方便。
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位于云南建水县南庄镇建水工业园区羊街东南片区企业现有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2'33.05",北纬23°41'46.11"。距建水县城9km,距红河州府蒙自有76km。
2.2.3.1 600kt/a炭素一期工程
2.2.3.2 600kt/a炭素二期工程
2.2.3.3 LNG气化站工程
为防范和处置上述突发环境事件,由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晓平担任总指挥,总指挥下设1个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7个应急救援小组。
(1)现场处置组
(2)信息联络组
(3)应急保障组
(4)疏散警戒组
(5)医疗救护组
(6)应急环保组
(7)善后处置组
1、LNG气化站天然气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2、LNG气化站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3、危化品储罐区泄露预防措施
4、厂区突发火灾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
5、锅炉爆炸事故的防范措施
6、废气处理设施异常导致废气污染物泄露风险预防措施
7、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异常导致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预防措施
8、危险固体废物泄漏风险预防措施
9、化验室监测废液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必须通过通讯设备第一时间上报。首先,第一时间利用通讯工具联系总指挥长;其次,若总指挥长电话第一时间联系不上,则可联系副指挥长听从其指挥;同时直接联系政府部门请求支援,在政府救援人员未到时,场内组织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查看事件详情,准备随时汇报。如果有人员受重伤,立刻拨打110、120、119等紧急号码求助。
针对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本公司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1、车间级:(Ⅲ级响应)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Ⅲ级突发性环境事件,事故状态车间能处理和控制,不需要外部援助。。
2、公司级:(Ⅱ级响应)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Ⅱ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发生在公司内部,并不对外界产生环境危害;事故涉及车间以外单位和人员,超出本车间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3、社会级:(Ⅰ级响应)
发生本应急救援预案所指的Ⅰ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范围大,难以控制,事故涉及本公司以外单位和人员,需要撤离疏散本公司员工以外人员,超出本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环境污染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警,请求支援,并根据应急预案或外部的有关指示采取先期应急措施。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A、LNG气化站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的应急处理措施
B、危化品泄漏而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
C、锅炉爆炸而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
D、厂区突发火灾而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
E、废气处理设施异常导致废气事故排放应急处置措施
F、废水处理设施异常导致废水事故排放的应急处理措施
G、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善而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
H、化验室监测废液泄漏而引发的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
针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本企业每年组织1次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缓解、处置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着火事故演练;
(2)报警及通信演练;
(3)情况通报演练;
(4)各类应急设施的使用技能演练;
(5)模拟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演练等。
(1)综合演练:模拟厂内可能出现的各类事件,对本预案的各类应急措施进行组织指挥演练。
(2)单项演练:由各专业小组成员各自开展应急救援任务中单项作业的演练,或单个专项逐一进行演练。
(3)桌面演练:在室内进行。依据应急预案对事先假定的演练情景,进行交互式讨论和推演应急救援任务、应急决策及现场处置的过程。
(4)实战演练:模拟厂内可能出现的各类事件,模仿接近真实的环境突发事件,对本预案的各类应急措施进行组织指挥演练。
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综合性应急处置演习。